第七十一章 香火钱·如梦似幻

作品:诸天摆渡:港综开局|作者:青秋十三|分类:其他|更新:2023-08-20 07:47:48|字数:8092字

“原来是这种钱。”家乐脸红了一下,知道自己刚才出糗了。

“没事!年轻人,多经历一些,就什么都懂了!你师傅当年也是这样过来的,想当初,他闹出来的笑容,不比你少,例如……”

“咳咳咳……”

林凤娇的【例如】还没说完,就被四目道人陈友的咳嗽声给打算。

四目道人陈友把两人的目光吸引到自己身上后,装着若无其事地道,“师兄,怎么换这些【香火钱】?”

“去那个【地主庙】就好了。”林凤娇暗笑一声,也没有【例如】下去了,而是指着路的尽头的一座小庙说道。

这座【地主庙】跟马家祠堂遥相相对。

两栋建筑之间形成了一条宽大的青石板路,那些地摊就摆在石板路的两边。

“走吧,我带你们过去看看。”说着,林凤娇就走在前面,带着四目道人陈友和家乐往那【地主庙】走去。

四目道人陈友和家乐边走,边在留意两边的地摊,发现上面摆的东西五花八门,从【桃木剑】到制作黄符的原材料【七星灯笼草】,从【五帝铜钱】到【抓鬼葫芦】,从不知道效果的【蛊虫】到修行秘术,都有人在售卖,其中有好几样东西,对四目道人陈友都动心了。

“这【地主庙集】,有点东西,难怪那么修行中人热衷来这里赶集了。”四目道人陈友心里暗暗想道。

这样想着,他们来到了路的尽头【地主庙】这里。

毫无疑问,【地主庙】供应的还是那个香山县土地公。

不过除了这个香山县土地公的神像和一个香炉之后,就只有一张朱砂上漆的桌子。

桌子上面摆着不少东西,上面隐隐散发出来的,只有修行中人才能感觉到的灵光神光,让家乐都咂舌不已。

而在桌子后面,则坐着一个胖子。

看到林凤娇三人过来,这胖子还主动站起来。

四目道人陈友还不明情况,就见这胖子冲着林凤娇道,“九叔,您怎么来了?”

“嗯,陪我师弟,师侄过来赶赶集。”林凤娇略有些【傲娇】地说道。

“你们认识?”四目道人陈友见了,张嘴问。

“傻了,师弟!这是什么?”

“地主庙啊?”四目道人陈友回道。

“地主是谁?”林凤娇又问。

“地主是香山土地啊……啊,我懂了……”四目道人陈友这才反应过来。

这里是香山土地的地主庙,那么在这里【工作】的人,肯定是香山土地的人,而林凤娇跟香山土地关系那么好,两人还准备一同破了酒泉镇教堂里面的法阵……一人一神这么好的关系,那香山土地下面的人,怎么会【不懂事】呢?

“来,我给你们介绍。”林凤娇对几人说道。

他先指着胖子,道,“这位是我们香山县土地老爷的大庙祝——朱大常,他管着香山县九个镇的庙祝,深得香山县土地老爷的信任,一手【神打之术】,出神入化,镇压宵小,不在话下。我们香山县这一年来的安宁,有他三分之一的功劳!他可是我们香山县的大人物。”

没错,这胖子正是被凌曜栋钦点为东升镇土地庙庙祝的朱大常,也是第一个从凌曜栋手中得授【神打符】的庙祝。

经过一年多的发展,凌曜栋的信仰早就在香山县这片土地上深深扎根下来。

香山县一共有九个镇,每个镇都建起了土地庙,每个土地庙都派遣了庙祝。

——当然,不是说整个香山县就只有九个土地庙,事实上,有不少村子,也建有土地庙或者土地祠,不过这类的庙宇或者庙祠,要么信徒自发打理,要么,就是有专门的庙徒管理。

各个镇的土地庙的这些庙祝原先都是信徒,不过是得到凌曜栋认可的信徒,在祈祷之中,获得了凌曜栋的神授,掌握了【神打之术】,然后在朱大常的安排下,成为了各个镇土地庙的庙祝,为民众排忧解难,为凌曜栋的信仰推广添砖加瓦。

朱大常在马麟祥和自己二叔公的帮忙下,已经建立起了一个类教团的组织,形成了【大庙祝-庙祝-庙徒】、【大灵官-灵官-灵徒】的上下层级。

虽然这个组织还相对松散,但有组织,和没组织,是不一样的。

以往的庙宇大多是各自为政的。

也就是说,虽然是信仰同一个神,但是你这个镇的庙祝跟我这个镇的庙祝,那是一点关系都没有的。

这也是统治阶级愿意看到的。

不然的话,统治阶级就该担心。

因为这种模式,很容易滋生叛乱和造反。

远的有太平道要建立地上道国。

近的有白莲教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死灰复燃地掀起叛乱。

也就是现在处于王朝末期,清廷对地方的统治力大大下降,才会让朱大常搞出这个东西。

要是王朝盛世的话,朝廷的大军早就派过来捣毁朱大常弄出来的这个邪教了。

而现在。

香山县的县太爷就是凌曜栋的信徒,将凌曜栋的神像摆在家里,那是早晚三炷香,从未忘记过,为的就是祈祷凌曜栋保护他升官发财。

本小章还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!

上一页目 录下一页
先看到这(加入书签) | 推荐本书 | 我的书架

如果您喜欢,请把《诸天摆渡:港综开局》,方便以后阅读诸天摆渡:港综开局第七十一章 香火钱·如梦似幻后的更新连载!
如果你对诸天摆渡:港综开局第七十一章 香火钱·如梦似幻并对诸天摆渡:港综开局章节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,请后台发信息给管理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