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45章 御龙鬼车

作品:凡人修仙,从法体双修开始|作者:西门不惑|分类:仙侠|更新:2023-06-19 19:22:01|字数:4868字

林凡神色微变。

阴司不比无涯海,这里到处都是鬼修。

林凡虽然修炼《玄鬼道法》,可他身上新鲜的血肉气息十分明显。

高境界的鬼修倒是可以克制自己心中的欲望,不拿他当血食。

地境界的鬼修,却时不时想要杀他抽取精血和神魄。

可以说,现在的林凡在阴司之中,简直就是香饽饽。

让他去阴司冥河之中,采摘幽冥灵花,风险太大了。

可林凡很清楚,这恐怕是他唯一能收集幽冥灵花的机会了。

若是错过了这次机会,想要凭他一己之力,在阴司鬼界弄到幽冥灵花,恐怕更加困难。

“鬼王大人的心思,还真是猜不透啊。他看似在帮我,恐怕这其中另有缘由。但,我现在已经没有选择!”林凡暗中思量道。

而此刻,鬼厉也没有逼迫林凡立刻做出决定。

他静静的坐在宝座上, 神色如常。

只等足足一盏茶功夫后,林凡这才开口:“鬼王前辈,此事本来是我有求于你。我自己采摘幽冥灵花,自然是无可厚非。只是,我对冥河中的事情一无所知还请你告知一二。”

鬼厉微微一笑,对林凡没有立刻做出决定的态度十分满意。

“林道友年纪轻轻,办事却如此稳妥,难怪敢和金龙与虎谋皮。不过,你想要收集到幽冥灵花,必须要承受住冥河之水对神魂的侵蚀。若是做不到,那怕本王将你送到了阴司鬼界和修罗鬼界交接之处的冥河之中,你也无法成功采集到幽冥灵花!”鬼厉解释道。

林凡不由神色微变。

他来阴司鬼界的时候,见过冥河的恐怖。

里面的河水黝黑无比,深不见底。

即便是阴司鬼王统御的定边鬼军进入冥河之中,也痛苦的惨叫不已。

若是让他进入冥河底部采摘幽冥灵花,难度会凭空增加不少。

“林道友,本王知道你在担心冥河之水对你的神魂造成腐蚀之事吧?其实,冥河之水冰寒刺骨,虽然能腐蚀神魂,但也能壮大神魂。”

“如今,距离幽冥灵花盛开,还有足足三个月时间。你不如就随着定边军将士一起,进入冥河中训练。”

“三个月时间虽短,但也应该能让你的神魂,适应冥河之水的侵蚀!”

鬼厉见林凡面露难色,当即笑着解释一番。

他的这番话,倒是祛除了林凡心中的心结。

“多谢鬼王大人解惑。若是如此,明天开始我就随着定边军一起进入冥河训练。”林凡喜道。

“好!”

鬼厉答应一声,目光望向洛梨。

见洛梨点点头后,他这才道:“林道友,该交代的事情,我们已经跟你交代清楚了。本王助你采集到幽冥灵花之后,你和小妍之间再无瓜葛,你可明白?”

“前辈放心,晚辈不是那种胡搅蛮缠之辈。既然答应了前辈和王妃,自然不会出尔反尔!”林凡赶紧道。

鬼厉和洛梨满意一笑。

对林凡的态度,也变的越发随和。

“林道友,这些天,你每天去定边军中训练。你的境界虽然不弱,但在阴司鬼界难免遭人惦记。切身让地狱神犬保护你的安危。”洛梨笑道。

林凡虽然清楚,这是鬼厉和洛梨,监视自己的手段,但他也不敢拒绝。

“多谢王妃照料,晚辈感激不尽。”林凡笑道。

“嗯,林道友辛苦。暂且下去休息吧。”

洛梨一挥手,示意林凡离开。

只等他走出会客厅时,发现沐妍和地狱神犬,正在会客厅外等候。

见林凡出来,沐妍的美目中,顿时闪过一抹复杂。

“主……”

“妍儿,我跟你说过,你我之间本无主仆关系。如今,你能和家人团聚,我也挺开心。你好好陪着鬼王和王妃,就让地狱神犬道友送去去休息便是!”

不等沐妍把话说完,林凡连忙解释道。

沐妍清楚,有自己的父母在,有些话林凡自然不方便对她说。

沉默片刻,沐妍红着眼睛点点头。

“嗯,你切去休息。等我见过父王和母后,就来找你!”

林凡点点头,当即和地狱神犬一起离开。

洛梨居住的王府面积虽然不大,占地也有数十亩。

一路走来,精纯鬼气缭绕在虚空中。一颗颗美玉般色彩斑斓的月光石,铺在地面上。将整个王府,照的美轮美奂,宛若白昼。

除此之外,王府中还种植着不少冥界特有的奇珍灵药。每一株拿到外面,都是价值连城的宝贝。

可在这里,却被当做观赏的灵植,随意的种在路边。

“不愧是王妃居住的府邸,还真是富贵堂皇!”林凡感慨道。

前方带路的地狱神犬,当即转身微笑道:“林道友,你第一次来阴司鬼界,看到这些东西,自然觉得心思。不过,像我看惯了这些,倒是觉得稀松平常。不过,道友的心智之坚定,还真会我敬佩。”

地狱神犬说道最后,竟然冲着林凡古怪一笑。

虽然他没有明说,可林凡清楚,地狱神犬说的自然是自己随着定边军一起进入冥河中训练的事情。

小主,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,后面更精彩!

上一章目 录下一页
先看到这(加入书签) | 推荐本书 | 我的书架

如果您喜欢,请把《凡人修仙,从法体双修开始》,方便以后阅读凡人修仙,从法体双修开始第345章 御龙鬼车后的更新连载!
如果你对凡人修仙,从法体双修开始第345章 御龙鬼车并对凡人修仙,从法体双修开始章节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,请后台发信息给管理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