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章 凤哥 上

作品:我真是雷神|作者:尸小小|分类:都市|更新:2018-07-26 13:55:30|字数:6482字

第二日。

林沉从梦中惊醒。

“叮!”

“宿主早上好,现在是上午6点14分,宿主现有‘雷人点’13点,请尽快补充!”

“13点?”

林沉愣了愣。

如果没记错的话,昨天是21点,每天早上扣除12点,发型又补回1点,21减12加1,应是10点......难道昨晚上传的MV红了?

林沉一喜——

“叮!”

“宿主的计算方式是错误的!”

雷神系统语气很冷“本系统是按小时收费!‘21点’是昨天正午的即时数据,时至此时,宿主一共渡过了18小时——而接下来宿主这13点,只能提供1.08天的系统消耗!”

“!!!”

什么叫“宿主这13点”?

好吧,这不是重点......重点是,自己吃不到明天的午饭了!

这算什么?

林沉有些懵比。

这就好比医生告诉你还有三天好活,你哭诉苍天无眼,然后医生赶来说他弄错了,你其实活不过两天......

林沉跳了起来,将室友陈超的笔记本拿来,打开OO网——

这方世界,虽说还没有大屏智能手机、微博微信,但网络信息技术依然相对领先(04年),OO视频便是最具影响力的视频网站。

昨晚七点,众人才将MV拍摄完成,林沉将音乐导入,便将命名为“太木人道·亚洲第一天团”的MV,上传到了OO视频网。

视频上传需要审核。

林沉昨晚等到半夜,审核还没动静,这下听到系统所言,还以为MV爆火、雷翻万千少女了呢,没想到竟是个噩耗。

登录OO视频网——

“您的视频已通过审核。”后台有一条信息。

林沉兴奋了下。

然而点开数据,“点击”却是2。

“编辑大人,这么亮瞎眼睛的视频,不给个封推?”

林沉拍了拍桌子!

“1.08天——妈妈,我要挂了!”

林沉都快哭了。

“不行!我不想死!我要转发!我要去论坛、我要去贴-吧、我要去空间、我要去人人......”林沉几乎看到死神已将枪口对准了他的菊花,于是迅速登录各大网站论坛,以最没节操的标题,开始疯狂分享——

“亚洲第一天团,颜值爆表!”

......

“男子酒驾遭查弃车跳广场舞,跟不上节拍被交警识破!”

......

“男子与15岁少女发生关系遭起诉,因少女胸大被判无罪!”

......

“小伙儿公交让座,孕妇竟是前女友!”

......

“九旬老太为何裸死街头,数百母驴为何半夜惨叫?小卖部保险套为何屡遭黑手?连环强歼母猪案,究竟何人所为?老尼姑门夜夜被敲,究竟是人是鬼?女生寝室内衣又为何频频失窃?......这一切究竟是人性的扭曲,还是道德的沦丧?敬请观看2004年史诗级大片《太木人道》!”

......

做完这些,已到九点。

林沉扭了扭脖子,却见7只妖孽站在身后,一脸懵比。

“......”

“......”

“这是宣传——”林沉打破尴尬,指指电脑,“一种很普通的商业手段。你们也帮忙发帖吧——都是为了大杀马特家族的崛起!”

春雨镇七仙“......”

林沉有些脸红,但死都快死了,还管什么节操。他仔细想了想,MV虽发到了网上,但能不能红?什么时候红?——其实无法保障;雷神系统也说过,“面对面雷到他人,所获‘雷人点’数,是大于网络等媒介的”;自己绝不能将所有鸡蛋投到一个篮筐里,必须得有另一手准备!

林沉望向王惜田“田哥,我想了一下,我们不能只是等待,等着别人点击转发实在太被动!——我想今天请个假,我愿牺牲我个人形象,引来更多人的关注!”

他说完望向陈超“超哥,你家是开打印店的,我写份东西,你回去偷偷帮我打印几百张!”

说着,林沉打开word,在标题处,打下两个大字——“征婚”!

春雨镇七仙“......”

“从此以后,请叫我凤哥!”

林沉头也不抬刷刷刷开写

[————征婚————

本人诚征一名对象!

一、......

......

非诚勿扰!]

......

没错!

这正是另一方世界,“凤姐”的成名杀招——

“征婚传单”!

为了小命,林沉已经彻底丢弃了节操,他要学习凤姐,要以“杀马特”形象,踏上通往雷人的不归路,向BF县广大妇女朋友们、广发征婚传单!

......

......

下午一点。

BF县广播电视台,新闻频道实习记者刘萌萌,从公交车上下来。

“哎,累死了......一场才冒烟就被扑灭的‘火灾’,居然要七个人去采访~!不管饭,不管送,我又没车,还得扛着摄像机坐公交回来——我明明是播音主持专业啊~~实习生没人权啊......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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