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7章 镇元炼宝

作品:洪荒:我镇元子才是地道之主|作者:留云借月章|分类:玄幻|更新:2023-08-23 12:36:48|字数:6192字

镇元子漠视鲲鹏,眼神中透露出仿佛冻结一切的冷意。

弑神枪凭空出现,一股无尽的破灭之威直指鲲鹏,枪气纵横间,仿佛连虚空都要撕裂。

鲲鹏面色大变,吓得亡魂皆冒,没想到镇元子说变脸就变脸,见到那杆不知道是什么材质的魔枪就要顶到自己的脑门了,连忙抬起双手大喝道:

“加入,我加入还不行吗,道友且慢动手!”

就在弑神枪顶到鲲鹏眉心的一瞬间,镇元子将其收回,此时鲲鹏已经吓的出了一身冷汗,在镇元子面前他真是毫无反抗之力,这种无力感自它出世起便几乎没有感受到,不过在这些日子先是鸿钧,后是镇元子,算是被他感受了个够。

镇元子面无表情,祭出天地宝鉴,对鲲鹏说道:

“既然你已同意,那便将分出一缕真灵进入其中吧!”

这种方法和红云乃至接引完全不同,他们只是将真灵映入其中,对其本身没有丝毫影响,只是得到天地认可命格,但鲲鹏是分出一缕真灵进入,若是有所变故,镇元子只需意念一动,便能让鲲鹏灰飞烟灭。

鲲鹏顿时面如土色,但终究没有说什么,乖乖的分出真灵进入天地宝鉴之中,他也早就知道镇元子不可能不想办法控制他,如今生死都由人掌控,可谓是永远没有自由的希望了。

“不必如此,待我成圣之日,自然便是你脱困之时。”

镇元子淡淡道。

鲲鹏眼神一亮,虽然他不是特别相信镇元子会放过自己,但毕竟有奔头了,只要还有希望就好,哪怕是虚无缥缈的。

只能说镇元子是懂资本的,只要有一点奔头,就可以让手下人拼命的努力,想要过的更好。

将鲲鹏真灵收入,镇元子便让他回返北海召集人马,准备进击北方大陆,而他自己也要闭关准备炼化葫芦了。

待到众多事情皆尘埃落定,镇元子终于有时间炼制这件先天葫芦。

将紫白色小葫芦拿在手中,镇元子慢慢端详了一番,确实是巧夺天工,毫无瑕疵,比前世所谓的那些艺术品都要还艺术上不知道多少倍。

镇元子把玩了一番小葫芦,却没有直接开始炼化,原来这葫芦与其他灵宝不同,属于灵根一属,在性质上与人参果是一样的,所以不能直接炼化使用,而是要加上其他材质,共同炼制,才能最终炼制成一件灵宝,因为主材质乃是先天极品之列,所以法宝辅材只要不是太拉胯,只要一经炼制成功便可位列极品先天灵宝。

镇元子运起神通,张开双目,往那葫芦内部看去,只见其内自成一混沌小世界,虽说是小世界,但亦是纵横不知有多少亿里,只是这世界中却没有星辰大陆,也没有混沌罡气,只有无穷无尽,纵横交错,锋锐到可以不断劈散混沌空间的纯白刀气!

“难怪当年帝俊要将其炼制成斩仙飞刀,这里面的刀气不用实在太可惜了!”

镇元子喃喃道。

据他所知,这七个葫芦虽然是一脉同根,但其特性却是截然不同,例如通天教主摘下的那个紫黄葫芦内便是有着两只水火麒麟,当然不是洪荒真实的麒麟族,而是能量虚化所得,本质上还是水火二气,二气融合,威能恐怖无匹。

而镇元子这个其内的无尽刀气比起那水火二气来也是丝毫不会逊色,甚至单论杀伤力来还会更强,否则那陆压也不会在偌大的洪荒之中闯出那么大的威名了。

“那帝俊的想法是将一柄飞刀置入其中,平时可以吸取其中刀气,将无数刀气融到飞刀之上,遇到敌人时一经释放,自然威力无匹,此法可以将其中刀气的威力最大化,但是弱点在于不够持久,且一次只能攻击一人,若是像陆压一般没有其他趁手法宝的也就罢了,但我既然有弑神枪在手,便不缺少这般一击致命的法宝,论起单体杀伤力,又有什么法宝比的上弑神枪呢?”

镇元子思索着该如何炼制这法宝,如今他其实并不缺少法宝,攻有弑神枪,防有天地宝鉴,还有一件可攻可防的十二品灭世黑莲,如今只缺少一件可以群体攻击或者是控制的宝物。

沉思片刻,镇元子眼前一亮。

“我却是有些钻牛角尖了,这宝贝本就位属极品先天之列,其他辅材都是次要的,重点是将这宝贝自身的威能发挥出来,帝俊将飞刀置入其中,以飞刀为主体容纳刀气,虽不能说是画蛇添足,但也是可有可无了。

我既然不用追求极致伤害,便只需在刀气与外界之间构建通道,需要时只要打开通道,刀气便自然会涌出,既可单体输出让敌人应接不暇,也可化为无数飞刀进行群体攻击,更可以汇成洪流阻碍拖延敌人的行动,为自身争取便利,真是一举三得。虽然没有极致的攻击力,但是对我来说作用更大。”

镇元子微微点头,突然又是想起了什么,从袍袖中取出了数块空间石,这空间石也算是宝贝,在整个洪荒也不多见,其内蕴含着空间大道的伟力,只是太过混乱,常人根本无法吸收。

这章没有结束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!

上一章目 录下一页
先看到这(加入书签) | 推荐本书 | 我的书架

如果您喜欢,请把《洪荒:我镇元子才是地道之主》,方便以后阅读洪荒:我镇元子才是地道之主第27章 镇元炼宝后的更新连载!
如果你对洪荒:我镇元子才是地道之主第27章 镇元炼宝并对洪荒:我镇元子才是地道之主章节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,请后台发信息给管理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