魔都的成旭娱乐就是典型的例子。
他们在表面上口碑不错,但旗下的子公司完全就是另一副嘴脸,他们恨不得将那些没有多少价值的艺人和主播骨头都碾碎吃下去。
这种方式虽然令人厌恶,但效果却非常好。子公司不仅不亏损,还能盈利,而成旭娱乐也利用这种手段成功地成为了东部第二、同城第一。
由此对比可以看出,像星火娱乐这样的公司在业内已经算是非常良心了。
至于为什么星火娱乐比同城的成旭娱乐更有底线,林琰也听过一些小道消息。
据说,星火娱乐的创始人之一,也是现任大股东兼CEO的孙伟杰是一个女儿奴。
他的女儿孙晴雪从小就喜欢表演和唱歌。为了给她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,不让娱乐圈这个大染缸影响到她,孙伟杰在创立星火娱乐时立下了一些规矩。
他坚持不要劣迹艺人,不搞阴阳合同,不压榨艺人等。这些规矩也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女儿以及公司的良好形象。
这也是为什么当初林琰能够提出那么苛刻的条件,而虞妮娜也能毫不犹豫地答应下来的原因。
对于星火娱乐来说,一百万购买一首电影主题曲并不算什么。
只要孙晴雪喜欢这首主题曲,哪怕两百万、五百万,甚至是一千万,孙伟杰眼皮都不会眨一下。
至于答应林琰开设自己的工作室,确实打破了先例。
要知道,公司唯一的曲爹杨赟都没有开设自己的工作室,只是拿到了顶级合同而已。
但这也与杨赟自己的意愿有关,因为很多曲爹并没有想要开设工作室的念头,主要是他们大部分精力都放在创作上了,没时间搞那些。
相信只要杨赟提出成立工作室要求,公司肯定会毫不犹豫地答应,并帮助他组建团队。
只要你还属于公司,搞个工作室算什么?
一切好谈。
这就是曲爹在公司中的地位和影响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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