凌宇第一次见到宋诗余,是在侯府的地牢。凌宇不是他的本名,是宋诗余给他起的名字。
那一年他只有十二岁,除了一条贱命,什么都没有。
在他最黑暗的时刻,她和十几个少年一起,被推搡着进来。
似乎是赶了很远的路,又似乎是受了很重的伤,少女的脸上东一块西一块的青紫着,嘴角还噙着一丝血迹,细腻的绸衫撕裂了好几处,肩膀处更是直接裂开了一个大口子,露出带血的皮肤。
少女的手腕、脚腕上都挂着手臂粗的铁链,每往前走一步,都会发出哗啦啦的响声。少女的呼吸微微有些粗重,似乎一直在咬牙坚持着不倒下,每走一步都耗费了极大的力气。
少女紧紧咬着下唇,贝齿微露,微微低垂的眼皮遮挡住了紫黑色的眼眸。
一开始,凌宇并不知道她是女子,她穿着一身碧色的男装,和七八个少年一起,被关进和他一样的男子监牢中。
他便以为,那也是和他一样的男生女相。那样的绝色,进了侯府的地牢,注定比其他人更艰难。
正如凌宇所料,宋诗余本来就是人群中唯一带着手脚镣铐的,进了铁牢,更是直接锁在了墙上,就那么吊着。
少女垂着头,微微喘着气,仿佛全身都没了力气,只靠两只手腕上的铁链吊直身体,手腕上的皮肤早已磨破,此刻更是不停的渗着血。凌宇亳不怀疑,若是没有那铁链拴着,她立刻就会倒下。
看着少女的模样,凌宇心中一痛,那大概也是一个和他一样的少年吧,因为容色倾城而被掳至此处,从此,便只能成为那个男人的娈奴,在这侯府的地牢中暗无天日、受尽屈辱地活着。
那个男人,那个男人,对这样一副男子的身体、女子的容貌,必然喜爱异常。就好像两年前刚来到这里的他,那一个个不堪回忆的夜晚,就像是刀锋一般刺在了他的身体里,痛苦地折磨着他,将他拉到地狱。
曾经有很多次,他都梦见过自己变成一个硕大的怪物,杀死一个又一个的生灵,将整座城池化作炼狱,尸体堆积如山,血流成河。
或许从今天开始,面前这个人也将重蹈他的覆辙,要再经历一遍他曾经经历过的痛苦了。
宋诗余竭力调整着呼吸,她的脊椎受了很重的伤,几乎把她的护心内息全部震碎,生生吐了三日的血,又一路长途跋涉,颠沛流离,倘若不是她的生命力极顽强,自行运转洗髓功调养了数日,恐怕早已一命呜呼。刚刚一路能走进来,已是耗费了她全身的力气。
刚一活动,宋诗余便感受到一股极犀利的目光在审视着她。费力抬头望去,却看到一双冷漠而空洞的浅金色眸子,正空洞的看着她这一方。
对视的一刹那,宋诗余的眼中瞬间凝起一丝杀气。
金瞳!
几乎从她记事开始,姑姑宋熠就一次一次地告诫她,凡遇金瞳,必诛之。
金瞳现,杀星出,神女殁,宋氏亡,伏尸百万,血染秦川。
这是九百年前宋氏先祖留下的预言,也是历任神女共同守护的秘密。
杀气愈发浓厚,少女死死盯着面前的孩童,对方却似乎毫无察觉,只呆呆地看着她,眼神中甚至有几分悲悯和同情,仿佛在为她感到可怜,但是又好像什么都没想。
少年的眼神清澈干净,浅金色的眼珠子如水晶般璀璨耀眼,带着些许懵懂茫然,仿佛什么都不明白。
宋诗余蓦地有些心跳加速。
她外出游历三年,没想到会在这里遇上金瞳,更加没想到对方只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孩子。
宋诗余下意识握紧了拳,仔细打量起对方。
那是一个约莫十岁模样的瘦弱身影,精致如娃娃般的五官,一时分不清到底是男是女。皮肤白皙得过分,却没有一丝血色,大概是长期遭受虐待,脸颊微微凹陷,脸色有些发青,仿佛轻轻一碰就会碎掉似的。白色的粗布麻衣破烂且单薄,沾染着或深或浅的血迹,透露着衣服主人曾经受过的伤害。目光所及的手腕、脚踝,无一不是遍布伤痕。
宋诗余不禁倒吸一口凉气,几乎不敢再看。
她知道这个地方,这是广平侯府关押娈奴的地方,她身边的这些少年,都是用来满足那个男人的猥亵欲望。面前这个孩子,偏偏男生女相,连她都不由多了几分怜惜,更何况那广平侯的变态心理,恐怕更是喜爱异常。
看那孩子的模样,只怕在这地方受尽凌ru,那衣裤下的皮肤,新伤叠着旧伤,只剩下一张脸庞干净清秀,不知要怎样的心志,才能在这暗无天日的地方中咬牙求生。
少年紧紧抿着唇,隽秀如少女的脸上没有多余的情感,只是静静地迎接着宋诗余的目光,整个人都透露着脆弱,让人心生怜惜。
“你……”少女张了张口,刚吐出一个字,便听见耳边响起“哐当!”一声,地牢的大门被打开,一个五官狰狞的壮汉扛着麻袋走了进来。
几步走到其中一个关押着三五个少女的铁笼前,粗鲁的把麻袋往地上一倒,打开门,一脚踢了进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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