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百二十章 种草莓。

作品:村野小神医|作者:田地85|分类:都市|更新:2024-05-10 20:09:43|字数:6754字

“龙哥,你的嘴是不是开过光了?真是说得太好了。”

郑冬梅兴奋不已,一阵手舞足蹈。

马小龙道:“我这叫慧眼如炬,一眼就看出了你的优秀。”

“哈哈……我都没想到,我会这么优秀,龙哥,我觉得你就是个伯乐。”

郑冬梅开心不已,笑得格外灿烂。

马小龙道:“其实,你还有更多的优点。”

郑冬梅激动万分道:“那你快说说!我想听。”

马小龙打量着郑冬梅:“你的嘴唇,性感,让人看着就想亲;你的胸脯,开胃,让人看到就有饥饿感;你的双腿,不但又长又均称,而且白嫩还有弹性……”

郑冬梅打了个激灵,瞬间冷静了一下。

“龙哥,这些都属于漂亮的范畴呀!”

“一个漂亮就能概括了,不用说得这么细。”

马小龙一本正经道:“有细节,才能说明你更美。”

郑冬梅笑道:“我知道,平时,我也是非常注重细节的。”

马小龙往郑冬梅身后瞅了一眼:“你的屁股大,肯定能生儿子……”

郑冬梅蹙眉道:“我是不婚主义者,不可能结婚,更不可能生孩子。”

“你很快就不会这么想了。”

马小龙笑道。

郑冬梅冷哼一声:“我永远都会这么想的,谁也别想改变我的态度。”

“你也知道,我根本听不进别人的意见,有些独断专行。”

“其实,我一点也听不进别人的意见,特别独断专行。”

“至少,在结不结婚,生不生孩子这个问题上,我就是这样的。”

马小龙看着郑冬梅:“那是因为你的原生家庭并不和睦吧!可能是你妈经过受你爸欺负,或者是你爸是个窝囊废,不但帮不了家里,还压榨你们?”

郑冬梅的眼圈微微发红:“我爸爱喝酒,在我小时候,他一喝醉就打我妈,还打我和我哥,我妈数次想要离婚,都离不掉。”

“我妈经常说,出家做尼姑,也比嫁人强;确实是这样的,有一次,我爸都差点儿把我妈打死,后来,我妈带着我们一起出来打工,就再也没有回去。”

“十年前,听说我爸喝酒喝死了,我们都没有回去,只有我哥回去了趟。”

“要不是我哥赌博欠了两百万,要不是我不得不卖了房子和饭店帮我哥还债,我妈也不会回去的,这辈子都不可能再回去的……”

眼看郑冬梅眼角湿润,都快要落下泪来。

马小龙就轻轻抓住了她的小手。

一边催动灵力注入她的体内。

一边改造着她的体质,打通她的经脉。

一边说道:“人活着,就要不念过往,不惧将来,不乱于情,不困于心。”

“你只有做到这些,才能活出精彩的自己。”

郑冬梅根本没有听进去。

因为一阵奇妙的感觉突然传遍她的全身,让这具娇躯微微颤抖起来。

那看向马小龙的目光,都变得不太一样了。

所有的悲伤都消失不见,取而代之的是开心快乐,是笑颜如花。

是对马小龙的喜欢和痴迷。

马小龙以最快速度改造了她的体质。

这样以来,就算她走在大街上,被那种大货车撞飞出去,也不至于丢掉性命。

马小龙缓缓松开手。

迎着郑冬梅的火热目光,淡淡地说道:“你可以去上班了。”

郑冬梅眨了眨明亮的美眸,却死死地盯着马小龙的眼睛。

仿佛一个天真可爱的小女孩。

在好奇地打量着,第一次遇见的,一件奇怪而是价值不菲的物品。

马小龙问道:“你看什么呢?”

郑冬梅压了压小鹿乱撞的胸脯:“你好帅哦。”

马小龙笑道:“我也慧眼如炬。”

郑冬梅向前一步,骑跨在马小龙的腿上,抬手抓住马小龙的肩膀。

她做了一个深呼吸,想要冷静下来。

却仍然媚眼如丝道:“龙哥,我越看你,就越是觉得你像一本书。”

马小龙得意道:“是不是觉得妙趣横生,爱不释手,深迷其中?”

郑冬梅用力摇晃了一下马小龙:“醒醒吧,是越看越头晕,越看越想睡了你。”

马小龙道:“刚起床,还是别睡了。”

郑冬梅气愤道:“你究竟对我做了什么?为什么害得我不想上班了。”

马小龙问道:“那你想干嘛?”

郑冬梅咬牙道:“想天天粘着你,想吃了你,想把你……占为己有。”

马小龙平静道:“我是人,不是收藏品,你不能占为己有。”

郑冬梅含情脉脉道:“可是,我快忍不住了。龙哥,你在我眼里,就像茶。”

马小龙不解道:“为什么像茶?”

郑冬梅道:“因为我想泡你,又不想对你负责任,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变成这样了,我就是想泡你,想掐你,想拧你,想咬你;我,我好像,要学坏了。”

马小龙道:“一个女孩子,学什么不好?干嘛要学坏?”

郑冬梅呼吸急促俏脸潮红道:“近朱者赤近墨者黑,还不是跟你学的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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