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以他快马加鞭,只花了半天时间,就通过了凡人骆驼队几天也走不出的沙漠地区,终于见到了真正的人烟。
跟哈姆纳特拉那种古代遗迹不同,约翰面前的是一座位于沙漠边缘的绿洲,属于部落形态的一处集镇,来到了有人烟的地方,约翰利用自己超高的亲和力,还有一些小戏法,很快就从本地人口中得到了具体位置。
这是在大沙漠边缘的一个部落,属于埃及和利比亚以及苏丹三国交界的地方,距离埃及的首都开罗还有数百公里。
约翰最初的目的地,就是目前距离自己最近的文明世界,所以他并没有在这个小部落补充什么粮食和水,这些他还暂时不缺,只是拿着真金白银购买了一批当地特色的沙枣、骆驼奶糖等特产,然后就直接策马朝着开罗而去。
反正炼金木马本身并非真正的活物,只要灵能跟得上,也不需要他去操作,速度不输于时速五六十公里的汽车,三四百公里也就是几个小时而已。
而且长时间骑马会对身体造成擦伤的问题对于约翰来说也不是问题,本来他打造的马鞍就跟沙发一样舒服,他还直接以灵能念力隔绝了下身与马鞍之间的摩擦力,几个小时也不会感觉疲累。
约翰听说过长时间骑马不光对大腿不好,还对男性能力影响很大,所以宁愿浪费点灵能来保护自己。虽说以他现在的神性生命体质,即使磨坏了也很快就能恢复,但本着男性保护自己的本能,他可不想糟那个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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